地埋式消防智能型箱泵一体化泵站
关于地埋式消防智能型箱泵一体化泵站房高度的规定
《地埋式消防智能型箱泵一体化泵站室外排水设计规范》GBJ14-87的规定为无吊车起重设备者,室内地而以上有效高度不小于3.0m、有吊车起重设备者,应保证吊起物体底部与所越过的固定物体的顶部有不小于0,5m的净空。
其时,有效高度为自梁底起算,包括起重设备高度,吊起地埋式消防智能型箱泵一体化泵站物体的高度,所越过固定物体的高度以及吊起物休与固定物体之间至少0,5m的净空等的总和。
采用地埋式消防智能型箱泵一体化泵站时,一般分为地埋式消防智能型箱泵一体化泵站间和电动机间上下两层。
在任何情况下,地埋式消防智能型箱泵一体化泵站间净高不得小于2m。